| 经贸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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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19 19:03 文章来源:驻毛里求斯使馆经商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外交、国际贸易和合作部
(一)国际贸易司贸易政策处
主要职能:制定贸易政策,并使其贸易政策在多边、地区贸易协定和国际贸易规则中得到充分体现,以保证毛里求斯顺利与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融为一体;
经与政府其他部门、私营、学术界、贸易联合会和非政府组织磋商后,按世贸组织规范精心策划在不同区域和不同协议中关于贸易的谈判立场。如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印度洋委员会(IOC)、科托努协定(COTONOU)等;
处理WTO相关事务,确保毛在法律和行政执行过程中与WTO规则相一致,参与WTO多边谈判,准备WTO国别贸易政策审议等;
维护毛在贸易争端中的利益,反倾销。
(二)国际贸易司工业产权处
主要职能: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确保毛工业产权得到保护;确保毛在执行各国际协定中所做出的关于工业产权保护的承诺;不断加强立法和行政措施,为国家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建立一套现代的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体系;制定有效机制,维护工业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和伪造行为。
二、工业、中小企业、商业和合作社部
(一)商业司对外贸易处
主要职能:该处为国际贸易惯例有关事宜的技术性执行部门,负责执行出口政策和国际贸易惯例,包括发放有关商品的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书,监督AGOA法案执行情况等。
(二)商业司进口处
主要职能:按毛有关法律规定,对控制进口的商品实行进口控制,对获得授权进口和销售二手车的经销商发放许可证。
(三)商业司价格控制处
主要职能:对重要的24种进口商品和15种日常商品的价格进行控制管理。对本国市场的必需品如大米、糖等实行最高限价规定,对水果、药品、瓷砖等进口产品的最高价格实行最高加价规定。
(四)商业司合法度量衡服务处
主要职能:强制执行《合法度量衡法案1985》的规定,规范商业行为中有关重量和测量的标准;检验进口和使用中的重量和度量器具;处理商业欺骗行为。
三、财政与经济发展部
(一)经济发展司
主要职能:制定国家经济发展政策,确定项目规划;接受外援,协调外援项目实施,落实对外援助。
四、投资署
主要职能:毛专门负责投资事务的机构,促进外国对毛直接投资和国内投资的增长;审批在毛投资许可;协同有关部门,提供发放执照、清关的一站式服务;促进投资便利化,免费提供对毛投资咨询、毛投资环境介绍、寻找当地合作伙伴、投资选址、购买设备等服务。
五、注册部门(The Registrar of Companies)
隶属于财政部,所有在毛进行的商业活动都必须按毛《公司法2001》在此部门登记注册。其主要职责有四:注册、成立、撤消公司;注册有关文件、向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监管公司法的执行。
六、金融服务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设立于2001年,毛唯一的注册、监管毛股票交易所、有关商业活动、保险业和其他非银行业金融活动的机构。此外还负责审查、发照、监管在毛登记为环球商业实体(Global Business entities)的公司。
七、毛里求斯银行(Bank of Mauritius)
毛央行,负责注册、监管毛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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